齊魯網1月14日訊(通訊員 馬興強)2013年11月10日,張某騎電動車沿肥城市某鎮一條公路由東向西逆向行駛,與對行王某騎的電動車碰撞,王某倒地後被由東向西行駛的一輛三輪汽車碾軋。該事故造成王某死亡。經肥城市人民檢察院認定,張某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,三輪汽車駕駛建築設計員承擔次要責任。近日,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。
  張某於事發當天早7時40分,騎電動車上班。他由東向西逆向行駛。在他前方有一輛順行行駛的三輪汽車,三輪汽車在經過減速帶時一減速,張某便從三輪汽車左側超車,並一直在路中間行駛。走了沒多遠,他看到對面行駛過來一輛電動車,也在路中間行駛。張某見對方好像要向北打方向,他想著給後面的三輪預防癌症食品汽車讓路並且躲避對行的電動車,他就猛的向南扭了一把方向,沒想到在路南側和對行電動車發生碰撞。兩人都歪倒在地,後方順行的那輛三輪汽車正好行駛過來了將王某碾軋。
  見發生事故,三輪汽車駕駛員趕忙打電話報警。張某回憶說,王某可能為躲三輪汽車,也房屋二胎行駛到路南側去。張某稱他有責任,他的電動車沒有靠右行駛。
 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提醒,目前許多電動車駕駛人西裝外套認為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,超車搶道逆行都沒關係,這其實很危險。交通肇事罪的主體並不限於機動車駕駛人。該案中張某承擔主要責任,檢察院已經批准逮捕。  (原標題:肥城男子騎電動車與逆行車碰撞倒地 遭汽車碾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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